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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缴税款登记

来源:房地产公司注册  时间:2018-12-24 10:55:19

  【事项描述】

  以下根据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,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:

  (1)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;

  (2)根据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;

  (3)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行为、未设立经营机构,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;

  (4)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行为、未设立经营机构且无代理人,以工程作业发包方、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;

  (5)其它依法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。

  【政策依据】

 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

  2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)

  3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6〕38号)

  【报送资料】

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

  当申请办理非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税款登记时

  A01014《扣缴义务人登记表》

  1份

  归档

  不需办理税务登记但已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扣缴义务人

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

  1份

  归档

  办理扣缴个人所得税登记事项的

  A01059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表》

  1份

  归档

 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

  A01008《税务登记证》(副本)

  1份

  查验

  【办理渠道】

  1.办税服务厅

  全城通办:是()否(√)

  2.自助办税终端:是(√)否()

  3.网上办理

  电子税务局:是(√)否()

  移动终端(税务局):是()否(√)

  微信(税务局):是()否(√)

  【办理时限】

  1.纳税人办理时限: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,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,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,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,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,办理税务登记。

  2.税务机关办结时限:即时办结

  【办事流程】

  【办理结果】

  税务机关反馈《扣缴义务人登记表》或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表》。

  【纳税人注意事项】

  1.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
  2.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,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。

  非常感谢为我们提供补贴和办公室的相关政府单位和园区,每一个资助和扶持,对我们的发展都非常重要。我们希望能够为更多的创业者,争取到更有利一点的优惠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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